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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州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0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关于开展全州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新区)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州直学校:
今年3月28日是第二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州教育局、州公安消防支队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16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16日至4月16日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梁喜明    州教育局局长
刘彦海    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陈运忠   州人民政府副处长级督学
胡洪冰   州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胡元学   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张思源   州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科副科长
李泽亮   州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科参谋
查南龙   州教育局安全科干部
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安全科,由胡元学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指导全州中小学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工作。
四、工作任务
教育、消防两部门要围绕消防宣传教育“七进”工作部署,针对单位重点工作和区域,以全省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为指导,认真研究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好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
(一)开展一次春季校园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教育部门要督促各中小学对学生集体宿舍、食堂、图书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切实消除校园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地消防部门要针对重点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加强消防检查和服务指导,提高学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在检查的过程中,如发现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开展消防工作没有清晰的思路,对消防工作的任务也是模糊不清的,各地教育、消防两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中小学消防安全专(兼)职教师,要熟知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熟悉“四个能力”建设内容,对学校开展消防工作做到“一口清”,切实担负起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开展一场消防常识讲座和逃生疏散演练。各地消防部门要选派防灭火一线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官兵为学生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讲解日常消防安全常识,以及报警、火场逃生、初起火灾扑救等知识,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疏散逃生演习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习,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全面部署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示范课评比。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部署2017年度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活动,通过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教育质量,提高师生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五)开展“我是小小消防员”竞赛活动。活动期间,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儿童消防作文、绘画竞赛活动。并邀请专家组进行层层评审,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及消防总队评审。请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此项活动,并择优上报作文和绘画作品。活动期间,教育、消防部门将会在黔西南本地媒体适时予以刊载优秀作品。
(六)集中组织观看一次消防宣传微电影。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电视等播放载体,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在校师生观看微电影《我的胆小鬼爸爸》和《用生命捍卫的誓言》以及火灾警示教育片《119对你说》,不断提高在校师生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七)组织参观消防科普教育馆。各地消防部门要组织辖区中小学师生参观消防科普教育馆,通过“体验式”“零距离”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并积极开展报警、灭火体验和应急救护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体现,也是建立校园“防火墙”工程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精心组织策划。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策划组织,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协同配合,加强对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难点、瓶颈性问题。
(三)务求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各地公安消防、教育行政部门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地制宜抓好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务求实效。要认真总结活动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活动需上报的相关材料,请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教育局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上报至消防支队宣传科、州教育局安全科。
州教育局,联系人:查南龙,电话:0859-3116248,邮箱:qxnzjyjaqk@163.com
州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李泽亮,电话:0859-3338846,邮箱:qxnxfxc@sina.com;
 
附件一:黔西南州“消防安全示范课”活动教学评比活动指南
附件二:消防安全示范课分类实施教学知识
附件三:“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校园家庭推广应用宣传单
附件四:“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案
附件五:关于开展全州中小学校“我是小小消防员”作文、绘画竞赛评选活动的通知
 
 
 
 
 
 
 
 
 
        黔西南州教育局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3月16
 

 

关于认真开展2017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活.doc
文件类型: .doc 4dc0d5b72d31a7ac71d54f77ca8c7293.doc (36.00 KB)

 

2017年“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指南.doc
文件类型: .doc 2121b618408cd74c287d752b4ff5a356.doc (11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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